曹 雄:负责局机关全盘工作,分管执法大队。
吴治权:分管办公室,科技与财务室,宣教法规室,人事档案室。
白应兴:分管减排统计室,水、土壤室,整改办。分管环境监测站。
王焕梅:分管党风廉政办公室,大气室,固废室,负责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
薛高飞:负责执法大队全盘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安全、应急、维稳等工作。
张 平:负责环境监测站全盘工作。
罗 东:分管机关事务管理所。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一)办公室
分管领导:吴治权
主 任:张 豆
工作人员:吕倩仪 刘丹 庞宝宝 钱小艳 王姣 张娇
米瑞英 王治玲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文书、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决定事项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审核局机关对外发布的公报及重要文献;协调局机关各室(所)和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等相关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查、审批;负责营商环境提升,环境工程监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治理和各类环境治理方案审查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政务大厅相关工作。
(二)党风廉政办公室
分管领导:王焕梅
主 任:王 慧
工作人员:冯慧甜 许文华
工作职责:负责局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党费收缴;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受理机关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负责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处理、统计工作。
(三)科技与财务室
分管领导:吴治权
主 任:张 华
工作人员:吕倩仪(兼) 薛媛媛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实施机关财务计划和年度预决算,经费支出审核及固定资产登记,负责干部职工调资,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核实、拨付等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区划、规划编制,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四)机关事务管理所
分管领导:罗 东
所 长:罗 东(兼)
工作人员:詹德亮 张柜煊 刘靖阳
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办公设施的维护、维修、来客接待、车辆、安保、公共卫生、绿化及廉政灶的管理。
(五)水、土壤室
分管领导:白应兴
主 任:乔东伟
工作人员:曹婷 王慧(小) 杨飞飞
负责全县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自行监测。负责组织编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建立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壤污染防治考核评估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大气室
分管领导:王焕梅
主 任:乔 楠
工作人员:任磊 张霞 张小龙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的方案起草、材料汇总、督察督办、整理汇报等工作。
(七)固废室
分管领导:王焕梅
主 任:张平(小)
工作人员:陈霞 李娜
拟定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承担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接核与辐射相关工作。
(八)减排统计室
分管领导:白应兴
主 任:张 会
副 主 任:边 轲
工作人员:罗潇潇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排污许可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
(九)宣教法规室
分管领导:吴治权
主 任:彭晓波
工作人员:牛永倩 艾霞 张竞
负责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修复等工作。负责环保宣传教育、宣传活动策划组织、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撰写通讯报道和简报;负责模范机关、绿色单位、文明行业、生态示范等各类创建工作;负责网站管理、舆情监测、信息公开及数字共享站建设。
(十)人事档案室
分管领导:吴治权
主 任:孙国丽
工作人员:张蓉 吴小华
负责人事人才信息化和文档资料规范化管理,上报干部职工的相关信息;组织干部、职工的技术职称培训、考试和评审,同时做好妇联和工会相关工作。
(十一)整改办
分管领导:白应兴
主 任:马军彦
工作人员:张建国 贾花
工作职责:负责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督察等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起草、材料汇总、督察督办、整理汇报等工作;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由攻坚办配合查处。